章則辦法

圖書館使用管理要點 快樂閱讀比賽辦法 館際合作辦法

 

 

屏榮學校財團法人屏東縣屏榮高級中學

圖書館使用管理要點

5912月彙整

930825日修訂

 

. 閱覽須知

() 凡本校教職員學生及館際合作學校學生持館際借書證者均可進入圖書館閱覽。

() 閱覽時間:上午八時至十一時四十分,下午一時二十分至四時三十分,星期例假日及假期內停止開放。

() 學生進入圖書館閱覽時,應穿著校服,方便管理員識別身份。

() 除隨身備用之文具外不得攜帶書包或手提袋等其他物品進入館內。

() 閱覽書籍時請勿在館內喧嘩、談笑、進食、或隨意丟棄紙屑。

() 閱讀室桌椅不得任意搬動或佔位,閱覽桌面不可塗污、損毀。

() 學生閱覽參考書籍及雜誌,應在館內閱覽,本館不提供外借。

() 報章雜誌閱覽後,應放置回原陳列處,不得私自攜出館外。

() 請愛護館內報章、圖書,如有剪裁污損或毀壞等情事,應負賠償責任。

() 閱覽圖書完畢,請將椅子輕放入桌下,保持閱覽桌整潔。

二﹒ 借書須知

() 本館出借圖書以本校教職員及學生為限。

() 凡借閱圖書者,應先根據圖書目錄,查明書名及書碼,填寫於借書單上,由管理員對號取書。

() 借書冊數,教職員每次以四冊為限;學生每次以三冊為限。

() 每次借書時間以一星期為限,期滿後如無人請借,得續借一次;但教職員借閱教科書及教學上所需之參考書,不在此限。

() 本館出借之圖書,借書人不得轉借他人閱讀。

() 本館出借之圖書,借書人應加以愛護,不得加註圈點塗污撕摺;否則管理員得停止其借書權利,如因此而影響圖書之價值者,得照本規刖第七條之規定辦理。

() 借閱本館圖書,如發生逾期、遺失、毀損等情事時,得依下列規定處罰並賠償之:

1. 逾期三天內書面通知借閱人歸還圖書,催還達三次不歸還者,停止該學期借書權利,並報請學務處懲處。

2. 未經辦理出借手續,而攜帶本館圖書資料離館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停止該學期借書權利,並報請學務處懲處。

3. 圖書遺失、毀損時,依本校公物毀損/遺失要點辦理,以自行購買同一版本或最新版本之圖書資料為原則。

() 無法購買原圖書時:

1. 一般圖書:按購買時價格賠償。

2. 專業圖書:按購買時價格三倍賠償。

() 成套圖書中之一冊或數冊,若不能單獨購得時,則賠償該成套書。

() 遺失或損毀圖書一星期內未依規定賠償者,報請學務處懲處。

(十一) 遇學期結束時,不論借書已否到期,所有借出書籍,均應一律收回。

(十二) 本館如遇整理圖書期間,得經校長核准,暫停出借書籍。

(十三) 所有下列書籍概不出借:

1. 報章雜誌。

2. 新到圖書尚未編目者。

3. 參考書籍如字典辭典圖表百科全書及貴重整部書籍等。

. 教師教學資源中心使用須知:

() 教師教學資源中心提供資訊設備,供學校老師做教學、研究、欣賞、與自我學習之用。

() 教職員工於圖書館開放時間內,可隨時進入使用中心內設備。

() 中心內各群科參考書籍,教師可自行參考閱覽,若需外借請至櫃檯登記借閱。

() 借出之參考書籍依館內借書要點第34項辦理。

() 使用中心內各群科電腦設備,請勿任意安裝非授權軟體。

() 借用中心內資訊與教學設備,可先行自設備組登記借用。

() 離開中心要記得關閉所有設備及電燈、冷氣電源。

四﹒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屏榮學校財團法人屏榮高級中學

『快樂閱讀-讀書心得比賽』活動辦法

一、目的:

(一)閱讀習慣的建立:給同學一把鑰匙,讓同學發現閱讀樂趣、品味閱讀喜悅、分享閱讀快樂、開啟閱讀渴望;經由共同對話、深度閱讀,使閱讀紮根、讀書成為一種生活。。

(二)研究態度的養成:激發同學發現問題、主動探索,經由閱讀學會蒐集、整合、運用資訊,培養獨立思考、研究的能力。

(三)表達能力的提昇:懂得將閱讀、研究所得加以統整,並以書面生動條理地發表分享。

二、主辦單位:圖書館。

三、協辦單位:文史科教學研究會。

四、實施對象:屏榮高中一、二、三年級所有學生。

五、活動內容:

(一)比賽方式:

1、由各班國文科老師推薦【一、二年級每班至少2名】三年級與其他

   同學自行投稿參加比賽(均需自存電子檔並交紙本(A4)給OOO老師)

2、參賽同學請至屏榮高中網站中【行政單位/圖書館】參看範本(附件一),並下載寫作格式(附件二)。

3、參賽作品不可抄襲他人或網路作品,抄襲者以校規論處即取消資格。

(三)比賽時程:

1、收件日期:00年00月00日止起至00年00月00日止。

2、評審完成:00年00月00日止。

(四)寫作格式:

1、參賽者個人基本資料:請依指定格式填寫。

2、書籍相關資料:請依指定格式填寫。

3、參賽文章內容:

1)相關書訊:關於所閱讀書籍的一些相關訊息,至少兩百字。

2)內容摘錄:請摘錄書中有意義的文字,不宜過長,需註明摘錄文字出處之頁碼。

3)我的觀點:請寫出心得及見解,需至少一千字。

4)討論議題:請針對書籍內容提出至少一個相關的討論問題。

※請注意項目名稱須與上列各項相符,項目名稱自創者依格式不符處理。

六、評審方式:

(一)初審:由本校文史科教師依各年級總投稿件數,遴選出二分之一件優秀作品,參加複審。

(二)複審:由本校文史科教師依年級遴選出特優數名、優等數名、甲等數名【若因所有參賽作品未達獲取獎項之資格者,該獎項將從缺】。

七、獎勵方式:得獎作品將頒發獎狀及獎金【獎金由家長會提供】。

(一)優等:一百元、獎狀一幀。

(二)佳作:獎狀一幀。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需為未曾對外發表。

(二)作品不得抄襲他人或妨害他人著作權。凡違反以上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並公佈之。

(三)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原作者所有。

(四)所有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擁有結集成冊及製作成果光碟之使用權,不再個別通知,亦不支付任何稿費。

(五)所有參賽作品內容之被引用,主辦單位有同意權。

(六) 所有參賽作品,在註明作者資料與原網頁位址的條件下,歡迎非商業性質之轉貼。

九、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長榮大學圖書館與屏榮高級中學圖書館『圖書資源共享協議書』

 

一、宗旨

    長榮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甲方)與屏榮高級中學圖書館 (以下簡稱乙方),為落實雙方夥伴學校之關係,秉持資源共享、便利讀者借閱對方館藏資料及在儘量不影響兩校師生權益及兩館業務的理念下,特訂定此「圖書資源共享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書),以促進雙方圖書資源之交流與利用。

二、服務對象:甲乙雙方在學學生及編制內教職員工。

三、互借方式

    ()由甲乙雙方圖書館各交換五枚借書證,並視往後借書狀況斟酌借書證數 量。

    ()甲方開放乙方教職員工辦理個人借書證,權利義務比照甲方之校友。

    ()由讀者攜帶所交換的借書證逕赴對方圖書館辦理借還書,甲乙雙方不代為傳送圖書亦不收取費用。

四、借閱規則

    ()冊數:每枚借書證借五冊。

    ()借期:三週,不提供續借與預約服務。

    ()互借圖書範圍:為增進雙方圖書資訊交流,互借資料應儘可能符合雙方讀者之需求為原則,惟屬下列情況之圖書資料不外借:

        1.非書資料(含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檔資料等)

        2.限館內閱覽資料(含參考工具書、教授指定參考書及特藏書等)

        3.館藏單位視需要限制不外借者。

    ()借閱人需善盡圖書保護之責,如有任何毀損或遺失,依甲乙雙方相關規定辦理。

    ()所借圖書,如遇貸方急需,得隨時要求借方於指定時間內歸還。

    ()借書證:遺失借書證一方需儘速通知對方,凍結該借書證借書權利,補發借書證酌收手續費;如因借書證遺失致使貸方蒙受損失,其損失責任由借書證遺失一方負責。